1、申請人資格審查。主要審查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註冊商標的主體資格和申請人申請商標所指定保護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國內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是否符合要求。
3、申請書填寫是否符合規定。包括申請人的名義與印章、營業執照是否壹致;申請人的地址是否準確;申請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填寫是否規範、具體,分類是否準確。
4、商標及商標圖樣的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5、應交送的證明文件是否完備,費用是否繳納。
6、審查壹份申請是否只申報了壹個商標。
7、審查商標的申請日期,編定申請號,《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的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通過審查認為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編定申請號,發給《受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