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寧做人中獸
? “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入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
以上壹行“人”字裏,有壹個“入”字,妳能壹眼認出來嗎?
“人人人人人人獸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以上壹行“人”字裏,有壹個“獸”字,妳能壹眼認出來嗎?
不論線下線上渠道,壹行“人”字裏壹個“入”字,是最常見的品牌狀態。盡管有差異,但是粗略掃壹眼很難發現,消費者往往又不會平心靜氣的去發現細微的差異。既想做人,又想和別人不太壹樣……結果既不是人,還和人沒多大區別。
下邊壹行則不同,幹脆就做“獸”,和“人”不搭邊。哪怕要臭,也要臭的明顯,才能有臭味相投的人來買賬。
因此,想讓人記住,就必須出位。
二、狗咬人和人咬狗
讓人記住並不是單純的博取出位。19世紀70年代,美國《紐約太陽報》的編輯主任約翰博加特把新聞解釋為“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始稷以為,品牌營銷要把狗咬人的事兒做出人咬狗的效果。
因為品牌營銷除了吸引眼球,更為重要的是要傳導品牌價值。這是和新聞的基本差異。搏出位很容易,沒有底線、唱反調、吊胃口就可以了。譬如說有些網絡推手,經常會爆出來壹些熱點話題,但是少有人了解這是給哪個品牌做的。所以傳播起量很容易,要落實到產品上就難了。
從受眾的角度來講,新聞是以時間為節點的記憶,而營銷是以品類為節點的記憶。所以新聞是在單位時間內出位,而營銷是在品類中上位。營銷更多的應該是去守正,守得住正再去談出奇。
人常說寫格律詩是“戴著鐐銬跳舞”,產品創新也是如此。
因此,出位要以銷售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