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的保護客體,屬於知識產權
2、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有明確規定,屬於知識產權
3、IDEA,《專利法》保護的客體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從專利法與著作權法保護的區別來看,其實質就是保護思想內容,但是細究來看,“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屬於IDEA類,但不屬於專利權保護客體,所以嚴謹角度,3這個答案是不對的,但是從出題人的出題意圖來看,3是要選的。
4、軟件,在我國用軟件著作權保護,屬於知識產權
5、品牌,指公司的名稱、產品或服務的商標,和其它可以有別於競爭對手的標示、廣告等構成公司獨特市場形象的無形資產 (參見/wiki/%E5%93%81%E7%89%8C)。商標是毋庸置疑的屬於知識產權保護客體,但是公司名稱壹般以反不正當競爭保護,其他無形資產壹般也以反不正當競爭來保護,鑒於品牌其概念相較於商標更具有廣泛含義,個人認為,不應入選,但關於此點不是特別確信。
希望能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