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商標必須是在註冊成功之後才能夠進行加盟,如果沒有成功或者正在申請都是不能夠加盟的,因為沒有加盟的這個權利,在申請註冊商標的時候除了申請經營的方面也需要申請第35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二條 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條 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壹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