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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標準!

商品的標準太多了。它們是什麽商品?

比如GB 17324-1998純水。

本標準的制定由廣州市冷飲食品衛生標準全國協作組1993提出。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從而為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對瓶裝飲用純凈水的監督檢驗提供了統壹要求。

本標準包括範圍、參考標準、衛生要求、檢驗方法、附錄A《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指南》等部分,每部分又包括若幹具體規定。

本標準的附錄A是tips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天津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北京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廣東省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浙江省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武漢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許、楊、、、、、E。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瓶裝飲用純凈水的定義、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瓶裝飲用純凈水。

2參考標準

下列標準中包含的條款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款。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的所有版本均有效。所有標準都將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索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中菌落總數的測定

GB 4789.3—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的測定

GB 4789.4-94食品衛生微生物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 4789.5—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誌賀氏菌檢驗

GB 4789.10—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葡萄球菌檢查。

GB 4789.11—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溶血性鏈球菌檢查。

GB 4789.15—9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黴菌和酵母菌的檢驗。

GB 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750-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驗方法

GB 7718—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飲用天然礦泉水試驗方法》( GB/T 8538-1995)

Gb14881-94食品企業通用衛生標準

GB 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

3定義

本標準采用以下定義。

瓶裝飲用純凈水

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采用電滲析、離子交換、反滲透、蒸餾等適當的處理方法制成,密封在容器中,不添加任何添加劑,可直接飲用。

4健康要求

4.1原料水: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4.2感官指標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感官指標

項目

想問壹下

色度,度數≤

5.不允許有其他不同的顏色。

濁度,度數≤

1

嗅覺和味覺

無異味或異味。

肉眼可見的

可能檢測不到

4.3物理和化學指標

4.3.1 pH值、電導率、高錳酸鉀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標應符合GB 17323的規定。

項目

指數

ph值

5.0-7.0

電導率(25 1°C),μS/cm

10

高錳酸鉀消耗量(以O2計)毫克/升

1.0

氯化物(在Cl?米)毫克/升

6.0

4.3.2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理化指標

項目

指紋

鉛(以Pb計),毫克/升≤

0.01

砷(As),毫克/升≤

0.01

銅(以銅計),毫克/升≤

1

氰化物(CN中?)?)毫克/升≤

0.002

揮發酚(以酚計)?)毫克/升≤

0.002

遊離氯,毫克/升≤

0.005

氯仿,毫克/升≤

0.02

四氯化碳,毫克/升≤

0.001

亞硝酸鹽,(在NO2?米)≤

0.002

註意:?)是蒸餾水檢驗項目。4.4微生物指標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表3微生物指標

項目

指紋

菌落總數(cfu/mL) ≤

20

大腸菌群(MPN/100mL)≤

致病菌(指腸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可能檢測不到

黴菌和酵母(cfu/mL)

可能檢測不到

4.5健康指南

參見附錄a。

5檢驗方法

5.1感官指數

按照GB/T 8538規定的方法測定色度、濁度、氣味和味道以及可見物。

5.2物理和化學指標

5.2.1 pH值、電導率、高錳酸鉀消耗量和氯化物按GB 17323規定的方法測定。

5.2.2遊離氯、砷、鉛、銅、氰化物、亞硝酸鹽、揮發酚、氯仿和四氯化碳應按GB 5750規定的方法測定。

5.3微生物指標應按GB 4789.2中規定的方法測定。

5.3.1大腸菌群按GB 4789.3規定的方法測定。

5.3.2致病菌應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和GB 4789.11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5.3.3根據附錄A,應對黴菌和酵母菌進行處理。

提示附錄

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指南

A1用途

為指導瓶裝飲用純凈水的生產,使其符合食品衛生要求,保障人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南。

A2適用範圍

瓶裝凈化飲用水是指不添加任何添加劑,通過電滲析、離子交換、反滲透、蒸餾等適當處理方法制成的可直接飲用的瓶裝凈化飲用水。按GB 4789.15規定的方法測定。

A3指導原則

第壹條新建、擴建、改建生產裝置的設計和布局應當符合GB 14881。

第二條水處理車間應為密閉的房間,灌裝車間應為密閉的,並配備空氣凈化裝置。空氣潔凈度應達到1000,采用自動填充。

第三條設備、管道、工具、器具和儲水設施必須采用無毒、無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制造,表面應光滑,無麻面、脫皮、縫隙、死角和盲端,不易結垢,易於清洗和消毒。儲水池應便於排水,避免因形成死水層而造成微生物汙染。

第四條包裝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禁止使用回收瓶。灌裝瓶、蓋前必須使用自動化設備,並要求嚴格清洗消毒。

第五條應當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對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藥物殘留等進行檢測。終端水,清洗過的瓶子和蓋子不得檢出。

第六條員工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整齊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工作服應蓋住外套,頭發不應露在帽子外面。進入灌裝間的人員必須第二次換衣,戴口罩後方可進入。& lt,/SPAN & gt;

第七條純凈水生產單位應建立自己的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合格的檢驗人員;建立符合要求、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檢驗室,負責產品檢驗。其感官指標、pH值、電導率、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必須每批檢驗壹次,檢驗合格後方準出廠。

第八條純水生產單位應定期對原水進行檢驗,同時應按GB 5749每年檢驗壹次;除了對每批純化水產品進行常規檢驗外,所有項目都應按照本標準每年檢驗兩次;停產時,必須在生產前對所有項目進行壹次檢驗,並妥善保存檢驗報告,以備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檢驗。

第九條瓶裝飲用純凈水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GB 7718的規定。除商品名稱外,還應標明其主要工藝和純凈水的字樣。非蒸餾工藝生產的純凈水不能標註為蒸餾水。

凈含量

單件定量包裝內容的負偏差不得超過表4的規定。同批次產品樣品的平均含量不得低於標簽上標明的凈含量。

凈含量(q)

負偏差

q的百分比

毫升

100毫升-200毫升

4.5

-

200毫升-300毫升

-

300毫升-500毫升

-

500毫升-1升

-

15

1L-10L

1.5

-

10L-15L

-

150

15L-25L

1

-

細菌根據形狀大致可分為三種:球形、桿狀和螺旋菌。球菌的直徑約為0.75-1.25μm,桿菌的長度約為2-5μm,螺旋菌的長度約為100-200微米..

病毒大小約2-30μm,最大的病毒約30μm,引起脊髓灰質炎的最小病毒約2.8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