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公司註銷就是符合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而發生轉移的情況。公司註銷時有兩種情況,壹是在企業註銷之前,商標未轉讓出來的,按照企業註銷時清算報告中的決議決定商標的歸屬。如果在清算報告中沒有表明商標權歸屬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註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註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