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駁回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註冊,商標如果經過實質審查被商標局駁回,申請人需要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駁回復審申請,否則商標將歸於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