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者的法律依據和實施部門不同。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以及依據該法律制定的“商標法實施細則”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關於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企業的馳名商標必須向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提出申請,經認定後才為馳名商標並享有馳名商標的各項權利。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是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務院制定的《質量振興綱要》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2號令《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授權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統壹組織實施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工作。
2.二者的內涵不同。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中國名牌產品是指實物質量達到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於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的產品。
3.二者的對象不同。馳名商標的認定對象既包括國內企業的註冊商標,也包括外國企業在華註冊的商標,而名牌產品的評價僅限於我國企業的產品,不受理使用國(境)外商標的產品的申請。
4.二者的認定的後果不同。認定馳名商標是解決商標侵權糾紛中壹種法律保護手段,它采用的是“個案認定”與被動保護的原則。已獲得馳名商標的產品如果遇到侵權糾紛,可將馳名商標作為受過保護的記錄,提交給商標局進行仲裁。按《馳名商標認定和審議辦法》的規定,離開侵權糾紛,馳名商標對該企業沒有任何意義。而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定則主要是為授予企業壹種榮譽,屬於國家獎勵機制的壹部分。
品牌不同於商標,品牌是個市場概念,商標是個法律概念。在市場經濟中,能稱得上品牌的實際上也就是在某個行業中具有壹定美譽度和知名度的商標,實際上,這種商標也稱之為名牌。
品牌並不是天生就有的,品牌是營銷出來的,是對使用該商標的產品進行整體營銷策劃,包括研究市場,選擇目標市場,指定產品策略、價格策略、分銷策略和促銷策略,並保證這些策略的有效實施進而創造出來的,所以品牌最起碼應該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 商標
2、 產品質量
3、 營銷手段
4、 廣告宣傳
5、 服務
品牌並不只是單純的商標,而是壹種依附在商標上,具有無形價值的壹種東西,凝聚著人們的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