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產品的最佳食用期。
1含義
食品標簽上保質期的含義是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保證食品質量的日期,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仍然可能是可以食用的"。上述中“規定的條件”,壹般指的是儲藏方法,如通風、幹燥、陰涼等,在保質期內食品完全適於出售和食用。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如色、香、味沒有改變,仍可以食用。例如超過保質期的啤酒如沒有出現失光、混濁沈澱、異味等,還可以飲用。
2《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1)GB 7718-2004中的保質期:
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質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產品完全適於銷售,並保持標簽中不必說明或已經說明的特有品質。超過此期限,在壹定時間內,預包裝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2)GB 7718-2011中的保質期:
刪除:超過此期限,在壹定時間內,預包裝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基本要求(GB 7718-2004中4.7、4.8)
1)GB 7718-2004中的基本要求:
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內容應使用規範的漢字,但不包括註冊商標。
2)GB 7718-2011中的基本要求:
應使用規範的漢字,商標除外。具有裝飾作用的各種藝術字,應書寫正確,易於辨認
3預包裝食品標簽標準
2011年5月13日衛生部發布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標準》,其中對保質期進行了重新的定義,新標準中對保質期的定義是: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附:國家食品主管部門對壹些食品的保質期作出了以下規定:
1、酒類:瓶裝普通熟啤酒保質期為2個月,特制啤酒4個月;瓶裝葡萄果露酒為半年。
2、飲料類: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樂汽水,玻璃瓶裝保質期為3個月,罐裝6個月;果汁玻璃瓶裝6個月。
3、罐頭類:魚肉禽類罐裝、玻璃瓶裝保質期2年;果蔬菜類罐裝、玻璃瓶裝為15個月;油炸幹果、番茄醬、鐵罐裝、玻璃瓶裝保質期為1年;馬口鐵罐裝奶粉為1年,玻璃瓶裝9個月,500克塑料袋裝4個月。
4、食糖類:餅幹馬口鐵桶裝3個月,塑料袋裝為2個月,散裝為1個月;巧克力、夾心巧克力保質期為3個月,純巧克力6個月,散裝的1個月;調味品類醬油和食用醋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