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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辦理商標代理業務。

妳可以在任何地方註冊商標。可以聯系我們進行商標註冊。我們的註冊商標沒有代理費。妳只需要支付官方費用。商標註冊流程如下:

商標註冊申請程序

1,註冊準備

選擇註冊方法

壹種註冊方式是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另壹種註冊方式是委托有經驗的商標代理機構組織代理服務。

2.準備材料

準備商標圖案5張(規定顏色的彩色商標5張,黑白墨水1張),長寬不超過10 cm,不小於5 cm。商標圖案方向不清楚的,用箭頭表示上下部分;個人申請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外加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範圍與註冊商標壹致;企業申請的,應當出示並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3.開始申請

4、根據商品和服務的分類來申請

商品和服務分為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11類。申請註冊時,使用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同壹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壹商標的,應當按不同類別申請註冊。

5.申請日期的確定

這是最重要的壹點:由於我國在商標註冊上采取在先申請原則,壹旦妳與其他企業發生商標糾紛,在先申請日期的企業將受到法律保護。所以確立申請日非常重要,以商標局收到申請的日期為準。

然後是商標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公告三個程序。需要強調的是,已經通過商標局初審的商標,公告後三個月才能註冊,該商標受法律保護。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該商標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6.獲得商標註冊證

商標註冊後,商標局向註冊人頒發證書。

通過代理人組織的,由代理人將商標註冊證發送給註冊人;直接註冊的,註冊人應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取商標證,同時還應攜帶:領取商標註冊證的介紹信,見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原件及當地工商部門蓋章的復印件, 取得《商標註冊證》的通知,商標註冊人名稱變更的,工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註:新商標從申請到核發壹般需要壹年到三年半左右的時間,其中申請的受理和形式審查大約需要壹個月,實質審查大約需要24到30個月,異議期為三個月,核準公告到核發商標大約需要兩個月。

7.商標註冊申請說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生產、制造、加工、選用、經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證明商標註冊申請、集體商標註冊申請和特殊標誌註冊申請。廣義的商標註冊申請不僅包括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註冊申請、異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註冊事項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