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三打”案件霞山區鴻海塑料制品廠假冒註冊商標案昨日迎來壹審判決。霞山區人民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明知並參與假冒的4名員工有期徒刑3至4年,並處罰金1至2萬元。這個案件的主要嫌疑人,假老板陳某,仍然在網上被追捕。
法院判決
四名被告被判處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霞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某、陳某、鄧某、仙某無視國家法律,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諾基亞(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許可,以42037949元的價格生產註冊商標為“諾基亞”的手機配件,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且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曹受他人雇傭,為他人負責工廠的日常管理、生產、送貨等工作,直接參與假冒註冊商標罪。但他在整個假冒註冊商標罪中處於從屬地位,只接受任務,負責在廠裏生產壹些假冒註冊商標的手機配件。被告人陳X、鄧某受他人雇傭,直接參與生產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但只負責部分工作,參與時間較短。被告人冼某直接參與銷售,未參與生產。四被告人在同壹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根據《刑法》判處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並處罰金1至20000元。
案例回放
現場檢獲超過90萬部手機配件。
今年3月下旬,霞山公安分局臨港派出所根據報案人的舉報,經過縝密偵查,掌握了霞山區鴻海塑料制品廠生產假冒諾基亞手機配件的相關證據。4月14日,該所民警抓獲正在生產的犯罪嫌疑人曹某、鄧某、陳X等16人。現場查獲標有“諾基亞”字樣的手機配件90余萬件,估價654.38+02萬余元。這些假配件的成品,居然標著“芬蘭制造”和“匈牙利制造”的英文字樣。
據查,自2009年以來,“黑工廠”生產主管曹在老板的指使下,組織鄧、陳×等人假冒諾基亞註冊商標生產手機配件。賬本上登記的假冒諾基亞手機配件約330萬套,初步估價約4000萬元。
目前,老板和他的妻子曹的銀行賬戶以及他們名下的四處房產已被警方凍結,在逃的已被網上追逃。
法律解釋
明知打假違法,打工也違法。
庭審中,4名被告人均辯稱自己只是農民工,每月工資只有壹兩千元,不存在非法經營行為,不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據霞山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經審理查明,4名被告人均知曉並參與非法生產,構成犯罪的構成要件。(來源:湛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