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權利主要包括版權、商標權和專利權。專利權是指權利人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獨占、使用和處分的權利;著作權,是指權利人對作品的人身權、財產權進行轉讓或者許可,從而獲得報酬的權利;商標權是指權利人對商品的文字、圖形、立體標誌、顏色組合、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法律客觀性:
《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的標記,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記、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申請註冊為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