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專利行政執法辦法》(2015修訂)第五條。
必要時,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組織有關專利管理部門查處有重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和假冒專利案件。對涉及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案件,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協調處理或者調查。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對專利管理部門在專利行政執法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給予必要的指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