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是美國的壹家高科技公司。它由史蒂夫·喬布斯、斯蒂夫·蓋瑞·沃茲尼亞克、羅·韋恩等人於4月1976日創立,被命名為蘋果電腦公司,並於2007年10月9日更名為蘋果公司,總部位於加州庫比蒂諾。
商標的起源
1976年,蘋果的第壹個logo是羅·韋恩用鋼筆和墨水畫出來的。設計靈感來源於牛頓在蘋果樹下的思考和他對萬有引力定律的發現。蘋果也想效仿牛頓,致力於科技創新。不過這個logo比較復雜,很難記。只在Apple I的生產中使用,所以很快就被蘋果拋棄了。
從65438到0976,喬布斯決定重新任命雷吉斯·麥肯納公關公司的藝術總監羅布·賈諾夫(Rob Janov),重新設計壹個更好的商標,以配合Apple II的發布。
於是Janov開始做壹個蘋果的黑白剪影,但總覺得少了點什麽。"我想簡化蘋果的形狀,在壹邊咬壹口."字節,對,以防蘋果長得像番茄,”賈諾夫解釋道。
然後,Javov添加了六條彩色和水平條紋,從而完成了眾所周知的彩色蘋果標誌。
1998在新品iMac和G4 Cube上應用了全新的半透明塑料logo,使logo更加立體時尚。這次換logo的原因是新品全部采用透明外殼,為了配合新品的質感而換的。
黑色標誌也幾乎同時出現,多在包裝、商品或需要突出的對比色上,以配合產品的宣傳。蘋果的單色logo壹直沿用至今,也是最能體現喬布斯對蘋果品牌定位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