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營業執照名址變更和商標變更安排的協調
我司已向工商局分兩次申請了營業執照的主體名稱變更和地址變更申請。目前進展是,主體名稱變更已核準;地址變更預計在6月上中旬完成(取決於工商局的審查程序),屆時我司將壹並辦理所有商標的變更手續。因為確實商標數量逾千件,所以才考慮地址變更完畢之後再壹並辦理。
近期,以新主體名稱申請的商標陸續進入審查,面臨因為主體不壹致而產生的大量商標被駁回問題。壹旦駁回,企業面臨高昂的商標駁回復審費用(因為數量確實比較大),另壹方面,也可能會給局裏帶來流程、復審審查的大量工作量。
想請局裏指導,我們能否發函、承諾地址變更之後壹定會辦理變更手續,請局裏給各審查協作中心統壹發函通知,給與審限寬限,暫時不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