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會經過幾個階段,發布、審核、起訴、異議、使用證書。
1.發布——公眾可以在網上查看申請的詳細信息。具體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實際商標、申請日期和數量、優先權要求、商品/服務、首次使用日期和商標表示。
2.審查-當局將檢查申請人是否符合要求。還將根據商標的清晰性、描述性、獨特性、欺騙性、與在先使用的沖突以及其他可能適用的標準對商標進行檢查。
3.起訴——在未決申請期間,申請人有權在家裏優先使用申請日期。
4.異議——第三方可能以侵犯版權、所有權、描述性商標、惡意等為由對申請提出異議。
5.使用證明——在澳大利亞,不需要使用證明;但是,如果申請是“打算使用”,必須提交壹份使用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