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節能燈、燈具、浴霸與集成吊頂產品(包裝、產品本身、廣告、廠家名稱等)上出現與“歐普”、“OPPLE”相同或者近似字樣的,均為侵權或者假冒產品。
與歐普、OPPLE近似,如“區普”、“鷗普”、”歐利普“、“OLPPE”、“OPPIE ”等;
加上前綴後綴,如”東方歐普“、”歐普名家“、”歐普之家“、”OPPLE或者LE”
“ouppld”也是近似字樣的壹種。
凡是在開關、插座等電工產品上出現與”OPPLE”相同或者近似字樣的,涉嫌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