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商標註冊申請被商標局駁回的原申請人。
2.申請期限: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商標異議通知之日起15天內申請復審。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日,是否準許,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
3、申請評審文件:
(1)申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復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填寫充分的復審理由);
(2)同時附:加蓋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反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案(原圖案10);
(5)商標局寄出的通知商標駁回的信封(用於確定是否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復審);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和物證;
(七)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後需要補充相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數量相同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寫明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相關證據材料;
(8)其他要求:不能改變原申請商標註冊的商標、商品、服務等內容。
4.鑒定費:申請復審的,應當繳納商標駁回復審申請費。目前收費標準是每次申請750元。
5.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應當自收到駁回商標註冊的復審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退回全部申請文件。
常見問題:商標駁回的原因是什麽?
關於商標駁回復審的流程,商標駁回復審的理由,證據材料的相關內容,我先在這裏簡單介紹壹下。如果您想申請商標或購買商標,歡迎咨詢專業的知識產權顧問。
商標駁回復審失敗後該怎麽辦?商標駁回審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