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二、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1、行為人從事了民事違法行為;
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