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投資需要評估,評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商標註冊證、與無形資產投資相關的轉讓合同、交接證明等。2.填寫無形資產投資核實清單。所需的名稱、有效狀態、定價等。與合同、協議、章程相符,並由企業簽字或驗收,全體投資者認可,在清單上簽字。3.無形資產要轉讓(知識產權要進行產權轉讓登記;簽訂非專利技術的技術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已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的),但在驗資時尚未辦理完畢的,填寫《出資財產轉移表》,由擬設立企業及其出資人簽字,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相關產權轉移手續;合同、協議、章程對交付方式和地點有規定的,應當與合同、協議、章程壹致:“接收方簽字”壹欄應當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4.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目的、評估範圍和對象、評估基準日、評估假設及其他相關限定條件符合驗資要求的評估報告,以及投資者對資產價值評估的確認文件。5.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刪除了舊款關於知識產權出資比例的要求,即企業可以知識產權出資100%。6.以專利權出資的,專利權人為全民所有制單位的,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以商標權出資的,提供商標主管部門的批文;具有高新技術成果的,提供國家或省科技管理部門審查認定的文件。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 *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