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供應商:材料的來源,是否有錯誤或混淆。特別是,從兩家以上公司購買的物品應分別計算。
2.確定交貨日期和驗收日期:前者用於確定廠家是否如期交貨,作為延期罰款的依據。後者用於催促承兌期限,避免拖延,並作為以後付款條件的依據。
3.盤點數量:實際交貨數量是否與交貨憑證或訂單壹致。如果數量太大,可以抽查統計。特別註意是否有固定的打包工,數量是否壹致,比如壹打是否真的有十二個打包工;壹噸包裝工是否真的有1000公斤,不要只計算“打”或“噸”,而忽略了打的數量和每噸的重量。
4.標識:對已驗收入庫的物項進行標識,以便查明驗收過程和時間,並易於與未驗收的類似物項相區別。
5、確定材料的名稱和質量,是否符合合同或訂單的要求,以免偷工減料,魚目混珠,必要時可通過檢驗方法確定。
6.驗收結果:部門用於安排生產進度,采購部結案,會計部記賬付款或扣錢罰款。
7.處理包裝材料:準備使用或儲存壹定量,對外銷售。對於不能再使用或銷售的,最好由供應商收回。
8.不合格品退款:表示拒收,或者維修後驗收。通常情況下,供應商拖延不合格品的處理,倉庫人員要配合采購部督促供應商收回。否則,超過期限,他們就不負責保管,或者廢棄不用。
9.處理短損:如果根據驗收結果發生短損,應立即向供應商要求賠償,向運輸單位索賠,或辦理內部掛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