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商標法》第壹節對商標的定義。
2.缺乏意義
3、直接描述商品類別、質量、數量等特征。
4、已成為當前語言中的通用語。
5、違反社會規範和道德標準
6、具有欺騙性的質量或商品、服務來源。
7.商標申請是惡意的。
8.包含任何標記、肖像等。與皇室有關。
9.國旗和國徽,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北愛爾蘭和馬恩島的區旗,國際組織的徽章,軍事標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