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中的商標被搶註了怎麽辦?
使用中的商標被搶註了怎麽辦?根據《商標法》和《商標法》(修訂版13)的相關規定,在申請商標註冊前已經產生壹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包括馳名商標),可以受到法律保護,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對申請註冊商標不公平的異議。這裏的不當搶註應該是指惡意註冊商標專用權,而不是在明知在先使用人的商標具有壹定影響力的情況下,偶然註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通常情況下,經銷商、代理商、客戶和員工爭相註冊制造商的商標。即商標在先使用人壹旦發現自己的商標被申請註冊,可以在初步公告的異議期內,持相關證據提出異議,阻止註冊人註冊。2.如果搶註已經成功,可以申請註銷(申請宣告無效)。3.如果商標已經註冊成功,在先使用人將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以上保護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在註冊人申請註冊之前,使用者已經開始使用該商標。2.在先使用人使用的商標,在註冊人申請註冊時已經具有壹定影響。3.註冊人申請註冊與在先使用人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是不正當的,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基本的商業道德。註冊商標有效嗎?1.如果有證據證明商標申請人在申請前已經接觸或者能夠接觸在先使用人的商標,則可以推定申請人惡意註冊。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壹條規定,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商標,被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撤銷註冊商標的裁定。(《商標法(修訂版13)》也有此規定)。即在先使用人可以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為由申請撤銷(無效)。2.在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惡意的情況下,在先使用人對商標(尤其是圖形商標)擁有著作權的,可以依據在先權利進行權利保護。即依據《商標法》第三十壹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權利;然後根據第三十條第二款和第四十壹條提出異議並申請撤銷。3.在先使用人使用的商標未取得其他權利的,應當停止使用,以免侵權。商標是企業或商品的標誌,具有巨大的經濟效益。所以壹個商標的知名度對收入是有影響的。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商標是有法律保護的,也就是在保護商標不被惡意註冊。如果是惡意註冊,可以向工商部門申請註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