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
近年來,文物古跡多次被搶註商標,“兵馬俑”近日再次被搶註,而且被註冊為抽水馬桶、坐便器等產品的商標。對此,妳怎麽看?
答案
商標是人們認識壹件商品或壹家企業的開端,為商品選擇壹個好的商標確實至關重要。好的商標可以讓人印象深刻,但是爭搶文物古跡名稱,註冊為產品商標,很可能對文物古跡有不利影響,因此對於文物商標,我們應該尤其慎重。
文物被搶註商標,近年來屢有發生。嶽麓書院被註冊為煙草商標、西安兵馬俑被註冊為馬桶商標、河南博物院鎮館之寶“蓮鶴方壺”被註冊為酒類商標、“明孝陵”等商標被杭州壹家制造公司註冊並拍賣、浙江的“十裏紅妝”商標也發生了7年的紛爭……這些文物商標被搶註引發了諸多爭議。但《商標法》保護商標持有人對其註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除此之外,還享有禁止權——即可以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權利。而對於文物商標註冊,卻並沒有任何限定,《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也沒有相關規定,這也讓壹些人有機可乘。文物商標不同於壹般的企業商標具有其特殊性,文物商標被肆意利用,壹方面,讓文物古跡變相變成商家牟利的工具;另壹方面,當其被註冊成為不恰當的商品商標時,將會非常不利於文物古跡的文化傳播以及教育功能,對其藝術魅力和市場價值也具有非常不良的影響。
因此,文物商標問題不容忽視,亟待解決。首先,政府部門應該著手完善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不給部分商家漏洞可鉆;其次,可以建立文物商標管理與服務組織,對文物商標信息進行統壹登記註冊,在源頭上杜絕文物商標被搶註現象;再次,對已經搶註的文物商標,依法進行維權;最後,文物博物館等行業也應加強文物知識產權意識和法律意識,對應的文物局以及博物館要更好地開發利用文物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