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給予行政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其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超過三年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 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虛假或不準確的地址將被列入業務例外清單。如果您申報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地址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相關部門依法送達的法律文書將不予簽收,相關商事主體可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留下不良記錄。
申報的註冊資本數額過於隨意,可能承擔更大的債務責任。比如,企業設立初期後,申報的註冊資本數額遠大於實際經營需要,或者超出企業所能承擔的範圍,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民事訴訟糾紛,不得不依法履行法律責任時,可能承擔較大的債務責任。
未經批準擅自經營將被列入監管黑名單。企業申報的經營場所和經營範圍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有關部門將相關資料送相應部門審批。未經批準經營的,將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處罰,處罰結果作為嚴重違法行為納入其監管黑名單。
百度百科-業務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人民網-129新疆企業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