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商標轉讓流程:
1.商標轉讓雙方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協議。
2.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取得商標聲明公證書。(非必要程序,見商標局審查後的要求)
3.向商標局提交準備好的過戶申請材料和公證書,繳納過戶費用。
4.商標局發了受理函,開始審核。
5.商標局發布公告,發給雙方《註冊商標轉讓核準證》。
蘇州商標轉讓費官方標準:
1.商標轉讓受理費:申請轉讓商標的費用為500元,受理費直接向國家商標局繳納;
2.商標轉讓代理費:委托代理的,另行支付壹定的代理費。
商標轉讓法規定:
商標轉讓程序適用《商標法》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註冊商標轉讓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三條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通過以上,您已經了解了蘇州商標轉讓流程和官方收費標準。更多蘇州商標轉讓信息,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