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委托(申請人可以是個人或企業等)
商標代理機構(準備材料:1、授權書2、申請書3、確認表4、商標圖樣6份5、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2、文件的提交
不合格的,國家商標局受理科(書面審查)不予受理
合格,則繼續商標申請流程
3、國家商標局申請局(形式審查)對於不合格的進行退回並補正。
4、搜索、評估商標註冊核準風險溝通,確認註冊方案——準備、核實申請材料——提交商標局註冊——復審表——簽發商標申請受理表——實質審查——公告期——發商標註冊證明書
5、形式審查:商標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申請文件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簽章是否缺失)、商標圖樣規格審查、明確程序和必要說明,和分類審查(填寫商標名/服務項目的審查)。然後,根據正式審查結果,商標局主要發出三種通知:受理通知書、更正通知書和不予受理通知書。由於商標局內部調整,目前需要4-6個月,調整後正式復審需要3-4個月。
6、實質審查:實質審查是對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符合註冊條件的審查。本階段審查合格後,由商標局出具初審通知書;初審不合格的,由商標局出具駁回通知書。加上正式評審所花的時間,這個階段大約需要9個月,這是商標註冊需要最多時間的階段。
7、初審公告: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初審後,由商標局對《商標法》進行初審並公告,稱為“初審公告”。這個階段需要三個月,時間是固定的。
8、發證:如果所有流程正常,沒有對商標的拒絕和異議,商標局將批準註冊並準備簽發商標證書。這個階段通常是2-4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