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的規定,商標劃分為42個類別。其中,1-34類為商品商標,35-42類為服務商標。書中有些商品和服務項目是否類似,還要結合商品的功能、用途、交易方式和具體的服務行業、服務實施場所、服務的對象等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商品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將自己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而使用的標記。
服務商標:指服務的提供者為了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標記。商標註冊點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