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商標使用權續展辦理途徑。
商標使用權申請續展註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1、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第二、商標使用權續展辦理申請步驟。
1、準備符合申請書件,有模板,照著模板準備和填寫。
2、提交申請書件,可以通過紙質申請或電子申請,紙質申請可以面交或寄交。
3、繳納續展規費,於2017年4月1日起,每壹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調整為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6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