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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的商標可以使用嗎

申請中的商標可以使用。商標申請中使用需要註意的事項:

1、屬於商標自願註冊的類型,那麽該商標在申請過程中可以使用,但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權利;

2、屬於商標強制註冊的類型,那麽在該商標在申請過程中就不能使用。

商標是指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具有顯著特征的標誌,壹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