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所有的土地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除外,所以鄉鎮糧食管理部門占用的土地應該屬於集體所有。在集體土地上建房,不能辦理房屋證書。妳得把土地證變成國有土地。房產證上的戶名必須和土地證上的戶名壹致。不是村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和城鎮居民不是合法的購房人,也就是說只有本村村民之間的購房協議是有效的,其他的因為違反法律都是無效的。這個要看情況,因地而異。糧食系統以前收購的土地大部分屬於劃撥土地,可以買賣。辦理產權登記證過戶手續時,必須先繳納土地出讓金,產權登記證才能過戶給買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