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的續展是指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時,依法申請續展註冊,從而延長其註冊商標的保護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屆滿再行續展時,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限為10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續展的次數法律不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