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用戶發生以下任壹行為:
(壹)賣家在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鋪名、域名等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的;
(二)賣家出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
(三)賣家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或造成不正當競爭的。
若發生上述任壹行為,淘寶對會員所發布的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商品或信息進行刪除。同時,淘寶將按照如下規定對賣家進行處理:
(壹)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每次扣2分;
(二)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嚴重的,每次扣6分,情節嚴重達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48分;
(三)賣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視為嚴重違規行為,每次扣48分。
同壹權利人就同壹權利在3天內對同壹賣家的投訴視為1次投訴。
同時,淘寶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查封賬戶、關閉店鋪、店鋪監管、限制發貨、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裏旺旺、限制發送站內信、全店或單個商品監管、限制商品發布數量、限制發布特定類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發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下架或刪除全店商品等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