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準
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準,新穎性是授予專利權的客觀條件之壹,那麽認定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準是怎樣的呢?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準如果大家需要專業的專利服務,八戒知識產權幫您支招!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業務發展迅速,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八戒知識產權專利申請,專利轉讓代理服務受業內認可,您有專利轉讓,專利申請的交易的需求,就趕快咨詢八戒知識產權客服。專利新穎性的客觀標準首先,公開標準:公開與否,是區別新舊發明、新舊實用新型,以及判斷發明或實用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重要根據。所謂公開,主要是指書面公開、使用公開和口頭公開三種公開的方式,即用上述的方式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以達到為人們所知曉。其次,時間標準: 同壹發明或實用新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人分別獨立地創造出來,那麽,判別誰的發明具有新穎性,就有壹個時間標準問題,這是認定發明或者實新型是否具有新穎性的第二標準。目前,世界各國有兩種時間標準:壹種是發明日標準,根據這種標準,只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在發明日之前未被公開(公知公用),就具有新穎性;另壹種是申請日標準,凡是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質內容在申請日之前未被公知公用就具有新穎性。最後,地區標準:主要指在法定地區內未被人們所公知公用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均可被確認為具有新穎性。目前,世界各國判斷新穎性所采用的地區標準,有絕對世界性地區標準、本國地區標準和相對世界性地區標準三種。我國專利法在書面公開上采用了絕對世界性地區標準,而在使用公開或者其他公開上采取了本國地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