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使用許可的意義
壹、商標註冊使用許可的概念和特征 商標註冊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權人依法許可他人在壹定時間和地域範圍內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法律制度。商標註冊使用許可,既是壹項法律制度,又是壹種法律關系行為,還是壹種法律關系。在商標註冊使用許可法律關系中,商標權人被稱為許可人,獲得商標使用權的人被稱為被許可人。 商標註冊使用許可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確立的壹種新的商標權使用方式。傳統的商標法排斥商標的使用許可,因為當時的人們認為非商標權人使用他人的註冊商標會混淆商品或服務出處,從而欺騙消費者,因而世界各國早期的商標法都沒有規定商標的使用許可。但是隨著各國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商標註冊使用許可制度遂漸為大多數國家的商標法以及相關的國際公約所采納,從而成為國際上通行的壹項制度。 商標註冊使用許可與商標轉讓相比,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壹,商標註冊使用許可實質上是商標使用主體的擴展,而商標轉讓實質上是商標權主體的變更。 第二,在商標註冊使用許可中,許可人繼續擁有商標權,負有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質量的義務;而在商標轉讓中,讓與人不再享有商標權,不負有監督義務。 第三,商標註冊使用許可合同簽訂後即生效,備案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商標的轉讓,必須經商標主管機關核準後才能生效,即核準是轉讓的生效要件。 二、商標註冊使用許可的意義 商標註冊使用許可具有重要意義: 第壹,對商標權人來說,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壹方面可以獲得使用許可費,從而把商標的潛在價值轉讓為現實的經濟利益。另壹方面又可以借助他人之手擴大商品或服務的市場占有率,提高商標的知名度,壹次投入,多次增值,實現低成本擴張。 第二,對被許可人來,使用他人具有良好信譽的商標,可以利用較少的投資、較快地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因為壹個新商標從默默無聞到廣為人知,既需要大量的經濟投入,如廣告宣傳,又需要壹個時間上的過程。而通過商標的使用許可,可以使被許可人以較少的使用費而獲得知名商標的使用權,這樣就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以較少的投入獲得較高的收益,從而提高創業起點,減少創業風險,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更好的生存和發展。 第三,對國家來說,商標註冊使用許可制度可以優化資源配置,活躍市場,提高名牌產品的產量,增強出口創匯能力,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