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4月起,註冊商標又有新的規定,商標註冊費減半,由原先的600元減免到現在的300元。商標註冊費用如下: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需要繳納300元官費(官費是由國家商標局收取,300元僅限壹個商標壹個類別10項以內商品的費用,同壹個類別下超過10項後每項按照30元收取)。
2、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需要繳納300元官費和代理費(壹般按照壹標壹類計件),代理費為600-800元。
建議找專業的代理公司遞交為好。
除非妳申請的商標未投入使用,直至取得商標註冊證才計劃使用,那麽可以省錢自己去商標局的受理窗口遞交,壹般遞交十個正常能有5個證書的。
如果妳計劃這個商標註冊申請後真心想投入使用的話,切記切記建議找代理。否則省下壹千幾百的壹年後就後悔莫及了。(當然,不是說找代理公司代理申請就壹定有證書,而是相對比自己去直接遞交的方式能給出更多的專業意見。)
其中,壹個商標註冊申請的代理費大約500元到2000元都是合理的。超於這個數字外就有點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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