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自下而上試點行政體制改革,以區縣為單位,有的地方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監局“三位壹體”作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括原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包括註冊登記(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部分地方下放的餐飲服務許可)、食品安全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準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等。
這種自下而上的探索,確實有助於找到合適的市場監管模式,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壹是基層合並,國家、省、市管理仍然多頭,造成向上渠道不暢,甚至交叉混排。每個孔都有分配任務和統計報表,執法文書要求也有差異,需要法務同事做大量工作。
二是基層工作難度大大增強。原來的質監和食藥監只在區級成立,原來的工商部門在鎮級有基層分局。雖然合並後質監和食藥監人員下放到基層,但還是不能滿足需要。
簡而言之,國家、省、市三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存在(有的地方已經開始市壹級合並)。在區縣壹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質監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合並為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