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際商標的註冊途徑
申請商標國際註冊有兩種途徑:壹種是逐壹國家註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
壹種是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即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以下簡稱“馬德裏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裏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裏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註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註冊,指的就是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其註冊流程為:提交申請、國際局審查、發出註冊證書、指定國實審。
“馬德裏聯盟”:是指“馬德裏協定”和“馬德裏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註冊特別聯盟。
1、辦理途徑
申請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辦理。
2、辦理步驟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向商標局國際註冊處提交申請書件、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
二、申請註冊國際商標的註意事項
1、確定產品出口國的清單,依據清單、產品種類和性質,根據企業的實力,有重點、有選擇、有針對的進行註冊。
2、在產品出口前便辦理在出口國的商標註冊,以掃清障礙。對於以申請或註冊在先為原則的國家,如日本、韓國、西班牙、意大利等國,註冊時機的把握宜早不宜遲。否則,會給他人造成搶註的機會。對於以使用在先為原則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新加坡等國,應早將出口商標到該國商業中使用並註冊。
3、既要在主要商品上註冊,又要在為主產品提供相應的服務類註冊。此戰術的優勢在於,可以有效地防止海外投機分子變相註冊。
4、在辦理海外商標註冊時,應適時地掌握註冊的時機,巧用優先權,另壹方面,還應充分了解有關國際或地區性條約、協定或法規,並能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利用好這些資源,及時辦理海外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