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頒布的《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各類案件收取法院訴訟費的標準如下: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以下比例支付:1。不超過65,438+0,000元:每件50元;2.654.38+萬元以上至654.38+萬元:訴訟標的額× 2.5%-200元;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 2%+300元;4.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訴訟標的金額× 1.5%+1300元;5.5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訴訟標的金額×654.38+0%+3800元;6.654.38+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金額×0.9%+4800元;7.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訴訟標的額×0.8%+6800元;8.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訴訟標的金額× 0.7%+11800元;9.10萬元以上至20210000元:訴訟標的金額×0.6%+20210;10.20210000元以上:訴訟標的金額× 0.5%+41800元。2.執行費(申請人不預交)1。沒有執行金額或價格:每件50元至500元;2.不超過人民幣654.38+0萬元:每件支付50元;3.65,438+0,000元以上至50萬元:執行金額× 65,438+0.5%-65,438+0,000元;4.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執行金額× 1%+2021元;5.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執行金額× 0.5%+20,265,438+00元;6.10萬元以上:執行金額× 0.1%+67400元。3.安保費1,財物金額不超過1,000元或不涉及財物金額:每件30元;2.超過1000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1%;3、超過1.5%元,但不超過5000元。4.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部分0.5%。5.侵犯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100萬元部分1%;超過654.38+萬的部分為0.5%。6.其他非財產案件:50-100元每件。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8.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標準收取。9.破產案件:按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支付,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應當在清算結束後繳納。十、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11.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12.支付令申請:65438+財產案件受理費的0/3。十三。申請公示:每件100元。十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每件400元。15.調解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被告提出反訴,有獨立訴訟請求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減半繳納。
法律客觀性:
司法鑒定費管理辦法第八條財產案件涉及的司法鑒定費按照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價值較小的部分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壹)不超過65438+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65438+萬元至50萬元的,按1%計收;(三)5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0.8%計收;(四)654.38+0萬元至200萬元以上部分,按0.6%計收;(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4%征收;(六)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2%計收;(七)超過654.38+00萬元的,按0.1%計。對於標的數額較大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費的數額上限。本條第壹款所稱涉財產案件司法鑒定收費,僅適用於司法鑒定中的物證文件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指紋鑒定,不適用於其他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