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公司名稱供客戶註冊,然後以開曼群島公司的名義註冊機構,確認名稱可用。境外公司名稱可以是英文,也可以是中英文,但擬使用公司名稱的公司無法註冊,公司名稱已經重復。
2.確定公司名稱後,就可以使用,簽訂委托書和協議,繳納代理註冊的境外公司服務費。
3.成功支付代理服務費後,外企開始準備公司章程、章程及以下文件:
(1)海外公司首任董事任命
(2)海外公司董事通知
(3)境外公司的其他適當文件,如股東和董事會記錄。
每壹家成功註冊的海外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包括英文版和中文版。章程的規定,公司名稱、註冊地址、目標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以及擬註冊股份的詳細情況和數量。
4.代理機構應繳納的第壹年政府許可費,應向註冊地外國公司註冊處提交章程,並審核登記相關文件。壹般情況下,海外公司註冊證書應在第二個工作日內簽發。
5.境外公司的代理人應當領取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書。
6.海外公司註冊證書及相關文件:
(1)境外公司章程和境外公司章程
(2)壹個公司的海外金屬印章,上面清楚地刻著公司的名字,作為簽署合同的公司印章。
(3)由境外公司名稱和“代表公司”字樣的名稱抵消。使用此印章時,公司高級職員代表公司簽署業務合同。
(4)海外公司的法定登記冊、董事及秘書登記冊、成員登記冊及會議紀錄。
(5)境外公司向股票投資者發行股票。
(6)第壹屆董事會召開會議,處理海外公司的各種問題,如租賃辦公室、開設海外公司、銀行賬戶等。
7.領取註冊文件,領取文件,指定客戶簽署文件後,復印機構簽署的文件,完成註冊流程。
擴展數據:
註冊證書
名稱預先註冊
1.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設立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表(壹式兩份);
中外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明;
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外商獨資企業應提交設立企業的申請報告和當地區縣政府的書面答復);
註冊委托書;
經營項目屬於國家限制利用外資或者涉及行業專項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營業登記
2.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商業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證明;
投資者資格證明(中方應加蓋發證機關印章);
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董事、監事和副總經理情況表;
董事、監事和副總經理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住所和生產場地證明(場地清單、房產證、租賃協議);
名稱登記申請表和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
註冊委托書;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營業登記
3.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辦事處)開業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關聯企業董事長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原登記主管機關同意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的批準書;
關聯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當地登記機關印章);
服從企業董事會的決議、合同和章程;
分支機構(辦事處)負責人的任命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關聯企業財務部門出具的撥款證明(辦公室可免);
分支機構場地使用證明(租賃期限應在壹年以上);
關聯企業驗資報告;
分支機構(辦公室)負責人登記表(加蓋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
註冊委托書;
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司註冊
百度百科-外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