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是有效註冊商標,且商標權屬無爭議;
2、商標所有人為北京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3、商標自核準註冊之日起連續使用已滿三年,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穩定,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4、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最近期間內連續三年的銷售額、納稅額、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在同行業中領先,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
5、該商標為消費者所公認,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6、商標所有人具有較強的商標保護意識和嚴格的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措施,無商標違法行為。
申報著名商標所需材料
1、商標所有人的主體資格及信用情況的證明;
2、《商標註冊證》復印件;
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國內的銷售區域及其銷售量;
4、經市級有關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確認的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來的銷售額、利稅、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及質量情況;
5、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廣告發布情況;
6、商標所有人對該商標的註冊、使用和管理情況;
7、商標被侵權、假冒的情況;
8、申請著名商標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