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周大福來說,這壹次出現了如此巨大的漏洞。很有可能是經營者操作失誤,在商品上架的過程中不小心打錯了價格。或者運營者對活動的忽略,導致平臺的活動和自己做的活動重疊。兩次折扣都超過了公司貨物的正常價格,因此出現了巨額虧損,導致貨物無法發送。不管是哪種情況,這個漏洞基本都是運營的錯,所以運營跑不了。
但這是周大福內部的過錯,與我們消費者無關。至於公司遭受的損失,如何處罰經營者或者是否要求其賠償,都不是我們能控制的。我們只需要關心周大福會不會發貨。
壹般情況下,我們在這些電商平臺上買的東西都要送貨,這在法律上構成了合同行為。我們是按照平臺的要求拍下這個產品的,也就是說我們訂立了這個合同。而如果賣家不發貨,他們就有違約行為,違約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所以我們可以投訴周大福的不發貨行為,在商品頁面下可以找到投訴的入口。壹般來說,在某寶平臺投訴不發貨,會獲得商品已付價款的30%,如果是延遲發貨,會獲得5%的賠償,最高500封頂。這部分錢都是從商家交的保證金裏扣的。押金不夠,投訴也沒用,店鋪也就不存在了。
對於這些電商平臺上的商家來說,投訴是非常致命的,可能會影響他們的店鋪評分和排名,以及參加各種活動。店鋪評分降低,排名後無法參加活動。對於壹個電商平臺來說,那是相當嚴重的。這將意味著這家店會受到很大的限制,流量會變得很低,無法獲得有效收入。所以周大福肯定不想面對這種情況,肯定會給出相應的賠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