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使用方法
聯行號使用的方法是:填寫公司開戶行帳號和名稱-然後填寫聯行號-填寫金額。
二、電子聯行號
電子聯行號由6位數字組成,用於跨區域銀行間的結算和資金清算,電子聯行號和電子聯行系統以及天地對接等已經取消不再使用了。使用的是"支付系統行號"。
用於人民銀行所組織的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城市商業銀行銀行匯票系統\全國支票影像系統(含壹些城市的同城票據自動清分系統)等跨區域支付結算業務。由12位組成:3位銀行代碼+4位城市代碼+4位銀行編號+1位校驗位。 聯行號使用的方法是:填寫公司開戶行帳號和名稱-然後填寫聯行號-填寫金額。
電子聯行號由6位數字組成,用於跨區域銀行間的結算和資金清算,目前電子聯行號和電子聯行系統以及天地對接等已經取消不再使用了。
目前使用的是“支付系統行號”,用於人民銀行所組織的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城市商業銀行銀行匯票系統\全國支票影像系統(含壹些城市的同城票據自動清分系統)等跨區域支付結算業務。
三、 聯行號的查詢方法
銀行聯行號可以直接撥打銀行服務熱線,進行人工客服查詢。
銀行號不可與機構代碼混淆
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和國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機構頒發壹個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的管理工作。
三、 發展過程
2016年10月1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總局令第184號),正式廢止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組織機構代碼在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中退出了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