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轉讓 - 我想為我設計的東西申請商標,但是步驟太復雜了。誰知道怎麽申請?

我想為我設計的東西申請商標,但是步驟太復雜了。誰知道怎麽申請?

受理部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管理處

應用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申請商標認定的權利人,是本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該商標自核準註冊之日起連續使用滿三年,繼續有效,且無權屬爭議;

3.該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並在相關市場享有較高聲譽;

4.近三年核定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的年銷售額、營業收入、凈利潤、稅收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領先;

5.申請人信譽良好,有完善的商標管理機構和商標管理制度,近三年無違法行為;

6.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該商標應當在有關國家或者地區註冊,並具有廣泛的銷售區域。

提交材料

申請認定著名商標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1,商標所有人的主體資格證明(公司營業執照);

2、申請商標註冊證書及變更、續展和轉讓證書復印件;

3、帶有商標標識的照片或說明書;

4.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的年銷售額、營業收入、凈利潤、納稅等主要經濟指標(應提供各年度的財務報表或其他報表復印件並加蓋申請人財務專用章,其中納稅須經有關稅務機關確認,省級以上行業協會或行業管理部門單獨出具的同行業排名證明);

5、使用該商品商標的近三年廣告;

6、在國內外銷售或經營中使用該商標的商品;

7.侵犯商標專用權的;

8.申請著名商標認定時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程序

1.申請:申請認定省著名商標,應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請,由省管理局商標管理處負責受理申請。申請著名商標時,申請人應當填寫《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提供相關材料,並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證明文件。

2.推薦:市工商局受理申請後,認為符合省著名商標認定條件的,簽署推薦意見後,向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推薦;認為不符合認定條件的,不予推薦,並通知申請人。

3.認定:省工商局組織成立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負責本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工作。被認定為省著名商標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省著名商標證書》,並予以公告;不予認定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退回材料並書面說明理由。

4.延續:著名商標的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需要保留“省著名商標”稱號的,商標所有人應當在著名商標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展申請。續展申請的提出和審查適用著名商標初步認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