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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家庭加工作坊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申報須知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受理範圍

已獲衛生部《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在本地生產保健食品的企業。

受理條件

1、 產品獲衛生部《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2、 生產加工企業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 17405-1998)的規定。

3、 提交的申報材料齊全、合法、有效。

申報材料(壹式三份):

1、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2、衛生部《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3、產品質量標準(企業標準);

4、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及制定說明;

5、產品配方及依據;

6.生產工藝及簡圖;

7、委托加工應提交《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與受委托加工企業簽定的委托加工有效合同;

8、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9、產品設計包裝及產品說明書樣稿;

10、產品的衛生監測資料。

11、其它資料,營業執照、當地的衛生許可證、商標註冊證明等。

註意事項:

1、申報材料出現的產品名稱應包括產品品牌和型號。

2、申報材料中除申請表及檢驗報告外,均應逐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可以是騎縫蓋章)

3、申請表要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空格處以“無”字填寫;其他申報材料均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建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申報的各項內容應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4、申報材料復印件應由原件復制,其清晰度應與原件完全壹致。

5、產品的衛生監測資料由自治區衛生廳確定的檢驗機構提供,由區衛生監督所派監督員現場采取三個生產批次的樣品,申報者送檢。

6、使用國家保護野生動植物作為原料的,需提供有關合法使用野生動植物的證明材料。

辦理時限:

1、 自收到申報材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2、 審查合格的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上報衛生廳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