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商標的註冊程序是怎樣的?
商標申請由商標註冊辦公室審查。申請被註冊辦公室接受後,將在官方公告和阿聯酋日報上公布。自公告之日起30天內,對該商標有異議期。任何有利害關系的壹方都可以在此期間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註冊服務商將通知商標申請人,並提供異議副本。申請人必須在接下來的30天內提交答復。逾期未答復商標申請的,視為放棄。如果在異議期後沒有發布公告,將在繳納壹定官方費用的條件下頒發商標註冊證,必須在異議期後60天內完成。如果商標註冊官決定駁回或擱置商標申請,可以在接下來的30天內對該決定進行復審,並可以在復審決定作出後的60天內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商標申請人逾期未就此提起訴訟的,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