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15萬的款付律師費多少錢?
15萬的款付律師費壹般在1萬多,具體律師費用如下: (壹)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6%; 6、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5%;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4%; 8、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3%。二、律師費用由誰承擔
1、勞動爭議案中的律師費由敗訴的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作為勞動關系中的弱勢方,權益常常被侵害,因此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規定了某些由單位保管的資料該由單位來舉證,單位敗訴時也該由單位來承擔律師費。 2、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若案件中涉及的第三人對案件有明顯過錯行為的,第三人應當適當分擔費用。 3、著作權糾紛案及侵權案(比如商標侵權)等可將律師費作為賠償範圍,也就是說,律師費算在賠償金裏由敗訴方來支付。 4、惡意訴訟、虛假訴訟、濫用訴訟權利案可索賠律師費,比如說當債務人已經還錢但借條未收回時,債權人拿著借條提起訴訟的,屬於虛假訴訟;被告債務人(已還完債務)的律師費就應該算在賠償金裏由敗訴方來支付。 5、債務糾紛案可要求賠償實現債權的費用,簡單的說,就是債務人到了應還債的時候沒有如約還債,債權人為了討債提起了訴訟,債權人所花費的律師費就應該依法由債務人來承擔。 6、不正當競爭案中可要求賠償合理的調查費用及律師費,這是商場上應用比較多,不正當競爭包括但不限於安排“臥底”竊取對手單位的商業機密等行為。 7、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中可要求賠償合理費用。 8、其他合法的應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的情況,比如說雙方簽訂有協議,如果由於某壹方的毀約而產生糾紛打官司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律師費用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根據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特別是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協商律師費用標準,在達成壹致意見後可以簽訂有關法律服務合同來進行認定,並由雙方履行有關合同義務,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