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轉讓 - 以公司名義註冊的商標歸屬法人嗎

以公司名義註冊的商標歸屬法人嗎

法律主觀:壹、個人註冊的商標屬於誰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註冊商標壹般是屬於註冊人的,個人註冊商標的,商標權壹般是歸個人所有,但如果是受他人委托註冊的除外。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第三十六條法定期限屆滿,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註冊決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復審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註冊決定或者復審決定生效。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而準予註冊的商標,商標註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自該商標公告期滿之日起至準予註冊決定做出前,對他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的行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該使用人的惡意給商標註冊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二、商標權包含哪些權利1、專用權專用權是指商標權主體對其註冊商標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上獨占使用的權利。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2、許可權許可權是指商標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該許可合同的效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商標的使用許可的類型主要有獨占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普通使用許可等。3、轉讓權商標轉讓權,是指商標權人依法享有的將其註冊商標依法定程序和條件,轉讓給他人的權利。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未壹並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註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4、續展權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享有申請續展註冊,從而延長其註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5、標示權商標註冊人使用註冊商標,有權標明“註冊商標”字樣或者註冊標記。在商品上不便標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裝或者說明書以及其他附著物上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