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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品牌需要什麽條件

註冊商標品牌需要條件如下:

1、申請人必須是申請認定商標的所有人,是在當省區域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該商標自核準註冊之起連續使用滿三年並繼續有效,且無權屬爭議;

3、該商標為相關公眾所熟知,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4、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來的年銷量、營業收入、凈利潤和稅收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領先;

5、申請人擁有良好的信譽,具備完善的商標管理機構和商標管理制度,近三年無違法行為;

6、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為出口商品的,其商標應當在相關國家或地區註冊,並有廣泛的銷售區域。

註冊商標的材料:

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並需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個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顏色的,還需要提供彩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參照《商標註冊_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表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商標代理委托書》,該委托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註意,《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壹致。

綜上所述,註冊商標需要的條件有: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要對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申請的商標要能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不屬於禁止註冊為商標的標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