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通州區公證處已更名為北京市潞洲公證處,辦公場所:北京市通州區中倉路5號。
公證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直接服務人民群眾的壹項重要法律制度。要充分認識公證行業“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紮實推進公證減證便民各項工作。
要全面推行“最多跑壹次”改革,進壹步擴大服務事項範圍,提升公證服務社會滿意度。要實行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制,依法依規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證明,減輕群眾證明負擔,降低全社會守信成本。
擴展資料
業務範圍
1、辦理各類法律行為公證。包括:各類合同、協議、委托、聲明、招標、投標、拍賣、貸款、抵押、股票發行、股份制企業的創立、有價證券轉讓、票據拒付、提存、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商品房的買賣、預售、房屋租賃、各類社會活動、保全證據以及繼承、收養、遺囑、贈與等。
2、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包括法人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董事會決議、資信證明、商標註冊證書、存款證明、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結婚證書、離婚證書等。
3、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事實的公證。包括:意外事件、空難、海難、出生、生存、死亡、親屬關系、國籍等。
4、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上的簽名、印鑒屬實,付本、節本、譯本、影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事務。
5、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此外公證處還可向當事人提供公證法律咨詢、代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並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辦理相應的抵押物登記,以及向當事人提供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
百度百科-公證處
北京市潞洲公證處-公證事項